忍爱情仇
不是每个人都混迹过街头,但是我的印象中,读书时光,多少都有一些这样的街头朋友,认识了,走在街上,背后就不会突然挨上一棍。因为被打过招呼。后来,听说他们的归属有些很惨烈,磕死巷边;锒铛入狱;最不济的,在胳膊上留下些深浅不一的刀疤,因为有纹身,无法参加公务员或者参军,非要糊口的话,还是靠老一辈的关系,在当初横行的街头,支起一个档口,油熏火撩、恍如隔世般看新一代少年杀人事件,侯德昌的牯岭街连入门级都不算。从前,他们身上的纹身,均是自己刻的歪字,有几个还刻错了,改都不好改,选字范围限定在“忍爱情仇”
忍:哪怕不是流氓,都是喜欢这个字的;哪怕不刻在身上,都会挂在墙上,记在心理。欲随心动,如刀凌迟。时时刻刻挂住这个字,天下遇到的事情都是不公。无事可忍,何需此字。时刻提醒要风平浪静、海阔天空,不同时提醒自己心胸狭隘、无端生事?
爱:此时是爱,彼时却分泌不出同样的化学物质,当下的刻骨铭心,海枯石烂,未过一年,便觉得刻上去的字迹实在丑陋,转念一想,幸好没纹上对方的名字,否则他日再寻伴侣,非要找个同名同姓的,才避免诸多麻烦。
情:同上,不能等换于亲情。老妈不会因为你把心意雕刻身体而痛哭流涕,只会责怪怎么那么不爱惜身体。友情更是笑话,兄弟有难,出手相助,挡刀还是给钱,都比纹身要实用。
仇:原本随着时间淡去的戾气,因为烙上疤痕而恨久弥新,对方就算被挫骨扬灰,事后也要找寻新的对手,化解情绪。仇字在脑,不干掉九个人,难平。
现在纹身,看似COOL得多,还可以选择类似符咒的非洲图案,未搞清渊源的状况下,胡乱选择,把他人奴隶的标识当成是至IN的潮流。有艺人曾在肚子上纹过一朵玫瑰,谁知道中年发福,美丽花儿转头就变烫青菜。
我还是喜欢那些可以恢复原状的刺激。但是谁说过,有机会能恢复原状的,都不算真正的刺激。
啊!又是真正,在宗教人士眼中,我没有真正的幸福;在白骨精的概念里,我不算真正的成功。
在街头的大哥的饭桌上,不喝酒就不是真正的男人。
为了社会里面虚无不定、口头做准的“真正好人”、“纯粹正妞”、“彻底完美主义”的标准。
我们一起违心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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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彩虹老人院》
老人名字叫卑弥乎,发音听上去是“西米果”,等等,是《魔神英雄坛》里面那个“米果米果米果..“?三吉曾经喜欢过的柴田みりん不施粉黛出场,代价就是被看到其粗壮有力的一面。

